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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著北京,北京比春风十里不如你真

  • 来源:本站原创
  • 时间:2021/8/28 12:08:21

因看惯了高逼格美剧,所以我对国产青春剧一般都是不屑一顾的,最近在百无聊赖时看了一集《春风十里不如你》,便入了坑。

看《春风十里不如你》时,我就像一只边大口吃着东西边说这东西真难吃的胖子,我一边吐槽,一边从第一集看到了第22集。

后来因为看的进展太慢,就去买书,花一个周末看完书,比电视快很多。

书和电视相差还是蛮大的,说是改编,不如说是重新编造了一个故事,而相比于电视剧,原著的故事更精彩,更接近生活。(毕竟是冯唐自己的自传式小说)

1

《春风十里不如你》有很多要吐槽的地方,譬如在原著中小白的英语像是“美国之音”,而电视剧中的小白动不动就用他带着严重国产英语的口气来“what”、“why”、“hi”、“how”,频率过高,看的我极为尴尬。

原著中的小白并没有浓墨重彩的描写,而电视剧因为长,就有许多关于他的故事,军训时小白当众表白小红,是我看的最尴尬的地方,也是我最想放弃这部剧的情节。

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这么傻的人是存在的,但是在电视上演出来,就觉得华而不实,做作的成分太多,我讨厌电视中的小白,他真的演成了“小白痴”,而原著中的小白却“不白痴”,他懂怎么追女孩。

原著中的小白也是极其喜欢小红的,有可能是因为小红胸大,D罩杯(不明白为什么会选周冬雨来演小红);也有可能是因为小红漂亮,属于班花级别;不管怎样,小白就是喜欢上了小红,而且孜孜不倦的追求。

小白在原著中的追求令人感动,如果我是女的,我肯定答应他。

小白爱睡懒觉,但知道小红爱吃牛角面包之后,就每天早上六点半去希尔顿饭店买第一炉的牛角面包,打车回来,起点去奥之光便利店买牛奶,七点半在小红宿舍外边叫小红去拿,每天都这样。

小红爱吃笋,各种笋。有一种春笋,北京只有海淀菜市场才有,季节合适的那两周,小白总去,买了之后,找医院附近那家雪苑上海菜,给他们钱,让他们加工,油焖春笋、雪菜春笋,然后打包,给她送去。

这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男追女的套路,把女的追到生活不能自理,这固然显得男生很爱女生,但如果就停留在送吃的、送礼物,那就偏离目的了。

我问:“小白老实吗?”

小红说:“不老实,手脚不老实。”

我问:“很快就下流了?”

小红说:“很快。”

这时候的下流也不打紧,我听过一个女生说,有个男生对她特别好,好到她失恋了陪她整夜讲话,她饿了半夜给她买东西送到寝室楼下,有一次,他们出去旅行,住一个房间,女生心里就想:“如果这时候你对我做什么,我也原谅你。”

兴许谈不上喜欢,但女生这种报答心理在现实生活中特常见,你对我这么好,除了父母没有人比你对我更好了,所以你对我做什么我也不怪你,然后又因为“你对我做了什么”,我貌似也付出了一些什么,这就是相互的羁绊,这就慢慢变成了爱。

2

前20集的《春风十里不如你》,让大家开始讨厌小红狭窄而更偏向赵英男的大度。

小红在原著中也喜欢秋水,但不会像电视剧中演的那样明目张胆的追,人家明明都在一起了还各种插手,这有点过了,就像是小白痴当众表白那样演过了头,做作的成分太多。

原著中的小红,没有去知识竞赛打搅秋水和赵英男,没有在军训结束回背景的时候去当电灯泡,没有在他们即将亲嘴的时候拿石头打扰他们,没有专门送电影票给秋水。

原著中的小红喜欢上秋水,是因为第一眼见到秋水的眼睛,那个眼睛“很黑,很灵活,毫无顾忌,四处犯坏的样子。”

用一个字来形容:“痞”(这个张一山演的特别传神)。

小红喜欢上了秋水的“痞”,但多数女生的追求是无法明目张胆到让全宿舍的人都知道的程度的。

原著中描绘小红对秋水的喜欢是通过小红对自己的“摧残”来表现的。

赵英男常常把秋水的内裤带回宿舍洗,洗完就挂宿舍,小红看到秋水的男裤,心里很不舒服,于是就穿了条漂亮的裙子在舞厅认识了“兽哥哥”。

之所以叫他“兽哥哥”,是因为他年龄比较大,游历过欧洲,又因为有天晚上和小红一夜七次,像是禽兽,所以称他为“兽哥哥”。

秋水问小红那天晚上高潮了几次,小红说她不知道,因为她脑子里全是秋水的内裤。

3

看过原著,就愈发觉得电视剧中秋水、小红与赵英男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很不合理了。

小红因为奶大腰细,可以称为“红玫瑰”;赵英男因为是班长,一脸刚毅,可以称为“白玫瑰”。

秋水喜欢上小红,是因为那天小红穿着泳衣,让秋水看到了,比流鼻血好点,秋水当场抽筋,后来大家都知道有个男生因为看见小红当场抽筋。

秋水和赵英男熟络起来,是因为知识竞赛和赵英男配合默契拿了冠军。(不明白电视剧版的是什么鬼,原著只有厚朴、赵英男和秋水三人参加知识经死啊)赵英男在复习的时候经常拿零食,但都被厚朴吃了,赵英男就在晚上偷偷给秋水送西瓜,去籽,并告诉他:“别让厚朴看到了”。

红玫瑰和性有关,白玫瑰和学习生活有关,这是很多男人生命中都会遇到的两种女生。

一般男生幸运的遇到这种情况,结果是两种女生都失去,赵英男后来有了清华男友,小红一开始有“兽哥哥”,之后又有了小白。

4

原著《北京,北京》中还提到了秋水的初恋,这个初恋的故事冯唐在《万物生长》中也提到过,无非就是有领导骚扰,和秋水诉苦之类的事。

我相信冯唐是有过这个初恋的,不然他不会多次写到,多次提起,甚至对于初恋的味道都要十分详细的描绘一番,可见印象之深刻了。

我看冯唐写初恋,写到多年后初恋和秋水重逢,和秋水诉苦的时候,共鸣是很强烈的。

多年后,我和初恋吃饭,她也和我诉苦,父母给她强行介绍对象之类的事。

冯唐在书中这样写道:

我的心里一阵强烈的光亮,完成了人生中一个非常重大的发现,长这么大,认识我初恋十多年,梦见她五百回,第一次,我发现我初恋是个非常普通的姑娘,尽管冒着缥缈的仙气儿,但实际上有着一切普通姑娘的烦恼。

秋水和初恋吃完饭,聊完天,要分别时,是这样的:

我结了账,在金鱼胡同和我初恋微笑握手而别,是时风清月白,车流缓缓,我没要求送她回办公室,她自己朝东华门走去,医院。

我无数次想和她重逢的场景,想着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见面,离别了也该来个最后的拥抱吧,我把她送到地铁口,她笑着说了声“拜拜”,我也笑笑,挥挥手,就分别了。

5

近来和一个男生聊天,故事老生常谈,无非是女朋友和自己分手,比自己条件更好的男生在一起而感到愤懑、忧伤、淡然。

想要赚很多钱,和自己喜欢的女生睡觉的欲望渐渐逝去,觉得有钱这事可遇不可求,自己无法掌控,需要资源、需要运气;觉得和自己喜欢的女生一直睡觉这件事没法掌控,将来没办法了就相亲找合适的女生一直睡觉。

这就是“认了天命”!

年轻人带着肚子里的书,脑子里的野心,心里的姑娘,软硬件设备,装满两个旅行箱,想去寻找能让他安身立命的位置和能让他们凝神定性的老婆。但是年轻人没了幻想,一不小心就俗了,认了天命。

认了天命之后,不再和自己较劲儿,天蓦然暗了下来,所有道路和远方同时模糊,小肚腩立刻鼓起来,非常柔软,挡住了下面的弟弟。

小说《北京,北京》主要写的是作者的青春,青春的主要内容是爱情,中间又夹杂着对未来的惶恐、幻想。

青春渐渐逝去,直到丢失了幻想,我们便彻底俗了,认了天命。

这是绝大多数人度过青春之后的样子,但你若是心有不甘,即便心中知道现实,也千万别失去了幻想,把“姑娘”留在心中,别让小肚腩挡住了弟弟。

以上~

ps:

整本书下来,看的很过瘾,有很多金句:

“每一刻,周围有不用有花开,不用有月光,不用有星星,只要我的心思可以从其他俗物移开,你就悄悄地进来,风一样,流水一样,雾气一样,酒一样。我的心是酒杯吗?”

“你不知道,有时候走在路上,我会莫名笑出声来。那便是我想起你,觉得好开心。”

“他说我的眼睛真亮,在黑暗中闪光,星星没有存在的意义了,他住的地方不是地下室了,是银河帝国的心脏了。”

“除了前途,我们这拨人从来就没有过其他任何东西。”

小红对秋水的喜欢:

“就是有事儿没事儿就想看见你,听见你的声音,握着你的手。就是你做什么都好,怎么做都是好。就是想起别人正看着你,听你聊天,握着你的手,就心里难受,就想一刀剁了那个人,一刀剁了你。”

“我初恋让我知道,其实上帝设计男人心的时候,仿佛油画布,第一次涂抹,印迹最深,以后可以刮掉重画,可以用其他主题覆盖,但是第一次的印迹早已渗透进画布的肌理里,不容改变。”

“如果你有一个期望,常年挥之不去,而且需要别人来满足,这个期望就是妄念。”

仓央嘉措的诗:

那一天

闭眼在经殿的香雾中

蓦然听见

你诵经的真言

那一月

我转动所有的经筒

不为超度

只为触摸你的指尖

那一年

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

不为觐见

只为贴着你的温暖

那一世

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

不为修来世

只为在途中与你相见

认真生活的

心中放个姑娘




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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